
签了免责协议就能万事大吉了吗?23岁女孩花139元报名跟团徒步九连尖,中途因为身体不适独自返回却突然倒地身亡,旅行社曾以签署“免责声明”为由拒绝承担责任,但最终法院还是判定其承担30%的责任,赔偿57.7万元,那么,团队户外活动,一旦出现意外,究竟该由谁来担责?
九连尖是位于江苏省镇江市的一组未开发山脉,由九座连绵山峰组成,处在宝华山与南京汤山之间,主峰海拔不高,只有433米,因九座山峰连绵起伏,山脊植被稀疏、草甸视野开阔,被户外爱好者称之为“江苏小武功山”,近年来逐渐成为热门徒步打卡地,在这里有一条经典的徒步路线,起点通常在句容固江口水库,向西至汤山九华山铜矿,短途6公里,长途穿越线10公里左右,然而这却是一条未开发野线,沿途遍布火山岩和膝灌木丛,未设置护栏的悬崖路段超过20处,且主要路段都是泥土和碎石混合的野道,碎石坡占全程的40%以上,五峰处地势陡峭,甚至需要手脚并用攀爬,且夏季高温暴晒还极易中暑引发热射病。

2024年端午节期间,一家旅行社组织了一场九连尖徒步活动,徒步行程长约11公里,累计爬升650米,活动强度并不大。
23岁的小张花了139元报名费报名参加了这次徒步活动,最终徒步团成员总计52人。随行的领队有三人,但是其中除了主领队刘某持有初级山地户外指导员证书外,其他两名副领队李某和尹某并没有专业证书。
6月9日中午十二点,小张与其他队员从九连尖山脚出发开始徒步,当时烈日高照,南京气温已经超过了30℃,地表温度接近50℃,刚走了1个小时,小张便出现身体不适,头晕、乏力、恶心这是明显的中暑症状,她告知领队,想要提前下撤,领队虽然同意了,但却并没有安排同伴陪同,而是带着队伍继续前进,小张独自一个人原路返回。
下午两点左右,小张在返回的途中突然昏倒在路边,失去意识,此时她距离九连尖第一峰入口只有200米,但却无人发现,当半个多小时后,路过驴友发现时,小张已经陷入深度昏迷,驴友立即打电话求救,救援人员火速赶往事发地,对小张进行紧急抢救,但最终还是因抢救无效身亡,医院给出的临床诊断为热射病引发的猝死。

傍晚六点半,旅行社徒步活动结束,领队清点人数时,发现小张失踪,此时距离她独自下撤已经过去5个多小时,不过奇怪的是,根据领队的笔录显示,他是知道小张独自返回的,为何会出现这一矛盾点,我们不得而知。
事发后,小张的父母将旅行社告上了法庭,但旅行社却认为,他们已经提前告知了参与人员徒步风险,且也都签署了“免责声明”,尽到了风险提醒义务,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,并且此次活动每人收取的费用只有139元,总计是6490元,而活动总支出达到了6130元,也就是说这是属于非营利性活动,不该过重苛责。
经过将近两年的审理,在今年5月法院给出判决结果。
判定“免责声明”无效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零六条规定,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一律无效。旅行社要求所有人签署“免责声明”,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,不具有法律效力。

而旅行社所说的“非营利性活动”,法院认为,不能仅凭“单次不赚钱” 就将自己等同于无责任的民间自发团体,从而规避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,因此借此提出的抗辩意见也不予采纳。
最终确定旅行社一方承担30%的责任,向遇难者父母支付各类赔偿金577014.6元。
户外徒步原本应该是一件美好的活动股票配资官方我,但同时每一位徒步者都要时刻注意,决不能轻信网上任何过度美化的宣传,做好充足准备,别让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,变成永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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